人工智能的真正智能部分取决于其背后的技术,但最重要的是它训练和运行的数据的数量和质量。在数据方面,欧洲已经远远落后。欧洲人的大部分数据归美国科技巨头所有,而中国平台(如 TikTok)也越
来越多地拥有这
数据。这种模式将在人工智能技术领域继续延续:当美国人和中国人塑造市 WhatsApp 电话号码数据 场时,欧洲正在观察、讨论并试图监管,而不是塑造市场。
欧盟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(GDPR)的当前解释侧重于数据最小化,这不符合数据密集型人工智能应用的要求。它迫切需要改革,以便与《人工智能法案》相结合,为具有竞争力的欧洲人工智能创新创造框架条件。欧洲公司应该能够以合法安全的方式在人工智能系统中使用数据,减少而不是增加障碍。无论是 GDPR 中严厉的惩罚威胁,还是 AI 法案中要求的复杂风险管理系统的义务,都无法推动欧洲在 AI 创新方面取得进展。
只有当公司不再只致力于
数据避免,还致力于数据的价值创造使用时,基于欧洲价值观的 用低代码创造独特的数字体验 自有数据生态系统才会出现。
GDPR 和欧盟新出台的数据法的目的不仅是保护消费者(这一点目前经常被误解),而且还要利用个人数据的额外好处。那些希望通过不断设置新障碍来保护消费者免受其数据使用的人,不幸的是,他们也在保 bz 列表 护他们免受 AI 积极能力的影响。只有当公司不再只致力于数据避免,还致力于数据的价值创造使用时,基于欧洲价值观的自有数据生态系统才会出现。这是为消费者创造进步和附加值的唯一途径。如果这失败了,欧洲将继续通过监管尝试追逐外国参与者。